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贾铭,男,汉族,1989年12月3日生,身份证号:
女方(女):戴晓旭,女,汉族,1983年1月3日生,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方于2007年7月7日,在大连市金洲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7年12 月31 日生育一女贾黛玉;于2010年5月1日生育一男戴公明。婚后双方常因琐事吵架,长期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女方负责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共同负责,男方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生活费4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资金支出有男女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担。
3、女方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在周末进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
(1)现居住楼房:登记号为:大房字00357号,坐落:大连市金洲区,建筑面积183.66平方米,归女方所有,离婚后一个月内由男方协助女方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如男方没有按时协助女方办理相关手续,男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女方的损失。
(2)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归女方,男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主张任何权利。
2.汽车
奥迪A3一台,辽B ;大众迈腾一台,辽B ;以上两台车均归女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
双方无债权债务,关于现有存款,全部归女方所有。
综上,相识不易,各自珍惜。
甲方(男):
乙方(女):
年 月 日